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是由省级机关受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实批准颁发的许可证之一,主要用于规范人力资源服务和人力资源职介行业,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是指为用人单位和人才提供中介服务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专营或兼营的组织,企业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就需要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申办机构 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可证办理条件
1 有与申请业务相适应的 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 等;
2 有 至少5名 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且取得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3 有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和管理制度;
4 为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 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许可所需资料
● 工作规范和章程
● 工作设备(型号、数量)情况
● 机构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
● 申请书、《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 五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劳动合同及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 房产使用证明(提供XX平方米以上商务用房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房产证)
许可证办理流程
受理
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即时审理。
审查
对申报材料齐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对提供材料不完备的,随时告知申请机构予以补正。
实地考察
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开办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
发证
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 注册地址一定要跟实际经营地址相同,否则会涉及到人力资源部门的上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