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价格透明
  • 信息保密
  • 进度掌握
  • 售后无忧
全部分类
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
公司注销
  • 工商工商
  • 资质资质
  • 会计会计
环保咨询
环境评估服务
环境评估服务
环评验收
环评验收
排污许可
排污许可
  • 工商工商
  • 资质资质
  • 会计会计
028-87774177
189 8000 6993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乙级。
10.1 甲级资质标准
10.1.1 企业资信能力
(1)净资产1500 万元以上;
(2)近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100 万元以上。
10.1.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5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0.1.3 企业工程业绩
近5 年独立承担过下列2 类中的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单项合同额1500 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2 项;
(2)建筑工程幕墙面积6000 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幕墙工程3 项。
10.2 乙级资质标准
10.2.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200 万元以上。
10.2.2 企业主要人员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3 人以上;
(2)技术负责人具有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
10.3 承包工程范围
10.3.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10.3.2 乙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15000 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注:
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前提下的水、暖、电及非承重墙的改造。

 
上一篇:古建筑
下一篇:模板脚手架